除了对君、对友,孔子甚至提到对父母,也要适可而止。[17]
第三,更为值得我们警惕的是,忠,只是相对真理。它是一柄双刃剑,一不小心,它还会被坏人利用。
坏人假冒对我们的“忠”,来代替我们选择和思想,从而奴役了我们的灵魂。
这一点在中国古代太多了。在中国古代,用武力、用暴力来压服人民,实行专制,我们可以把它称为“强奸民意”。
但是还有一种专制,不是用武力,不是用压服的手段,而是用忠的借口,宣称代表人民的利益,所以人民都得听他们的。这叫什么呢?这叫“诱奸民意”。
强奸民意的时候他们用的就是法家的法、术、势,诱奸民意的时候他们用的就是忠。
商鞅指导下的秦国,李斯辅佐下的秦王朝,这都叫强奸民意。朱元璋时代的明朝,康熙、乾隆时代的清朝,那都叫诱奸民意。宣称代表“集体”的利益,然后理所应当地剥夺每一个“个体”的权利。
哪一个专制君主、独裁者,不是声称代表人民的利益,从而冒充人民的代表,来实行独裁统治呢?他们总是有两手:强奸民意与诱奸民意。而“忠”,就是他们“诱奸民意”时的最好伪装。
特别需要指出的,也特别有意思的是,“恕”所包含的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的信念,恰恰是对“忠”的片面性的纠正,是对“忠”有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的预防,是对“忠”的历史的、现行的、潜在的罪行的控告、警告与反抗。